印度对中国尼龙扎带反倾销事件情况分析
日期: 2021-07-22 作者: 管理员 浏览次数: 658
中国和中国台湾省涉案产品组成反补贴(力度各自为342%和108%),并对印尼中国产业链导致了本质危害。初裁提议征缴临时性反倾销,税款为市场价和進口到岸价之差。中国涉案产品市场价为269.44卢比/Kg,中国台湾省涉案产品市场价为278.14卢比/Kg。
这一件事儿的原因是在2008年9月23日,印尼商工部对原产地于中国和中国中国台湾的扎带作出反补贴初裁,选用最少限价对策,假如小于最少限价,则依照到岸价与最少限价中间的差额征收临时性反倾销,相反则未予征缴。在其中,中国涉案产品的最少限价为199.44卢比/Kg,中国中国台湾涉案产品的最少限价为134.14卢比/Kg。在此案中,中国和中国中国台湾的公司仍未应诉,印尼商工部以构造价钱测算中国涉案产品一切正常使用价值。涉案产品海关hs编码为39269000和39269010。
而早在2008年1月1日印尼商工部反补贴质监总局对原产地于中国和中国台北市的扎带(CableTies)就以前进行反倾销调查,调研期是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,危害调研期是2003-04,2004-05,2005-06财政年度及其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。
如果您觉得案例还不错请帮忙分享: